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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故意伤害罪!教师宋某明,刑拘!
9月7日
长沙岳麓警方发布警情通报
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
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
详情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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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报道:
9月7日,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有家长反映,其孩子在课堂上被老师伤害致孩子需要进行开颅手术。
9月7日下午,岳麓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:
9月6日下午,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南校区一名学生受伤。据初步调查,系该校四年级教师宋某明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该学生额部受伤。事发后,受伤学生已及时送医治疗。
目前,我局已对该校党总支书记和涉事教师宋某明作出停职处理,宋某明正在接受公安部门调查。
后续,我局将全力组织做好受伤学生的医治工作,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事人员。同时,我局将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安全管理。
来源:岳麓公安微信公众号、此前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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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编 王萌审核 杨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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